重生之昔我往矣_分卷阅读1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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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1 (第1/4页)

    综合来看,怎么都不像是很灵巧的类型吧。

    然而,这些美丽的少年少女们再一次于漫漫人生旅途上学到了宝贵的一课——人,是不可以貌相的。

    他们不知道的是,煜叔当年在美国斯坦福商学院只用了两年以全A成绩修完MBA课程,如果不是因为之后家族事业发生变故煜叔被急召回国,他很可能再用最多一年世间再拿个博士学位什么的,已故的爷爷常常感叹说世道变了,今后注定是知识犯罪高科技犯罪以及统筹暴力组织犯罪的时代……他的理念不得不说很有前瞻性。

    这样的煜叔几乎是一上手还没怎样就使他的小同修们大跌眼镜,在入学的摸底考试中,(天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一类的考试。)煜叔还只是个面目愧色地交白卷的胖大叔而已,只过了短短两周周,阶段性测试的时候他就换了个人似的成了全班第一。艺术概论、中外电影史、中外戏剧史、中国古典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汉语、写作基喘…所有这些怎么想也不可能再两个星期内掌握到这种程度吧?!

    “陈叔,你不会之前知道题目了吧?”有人办开玩笑地揶揄。

    煜叔微笑道:“其实我比你们更加吃惊,与其说是叔我比较出色,还不如说是对手太弱了。”

    很弱小的对手们摸摸鼻子灰溜溜地走了。

    如果说会读书让煜叔一鸣惊人的话,那么他在声乐和形体课上的表现则只能用震撼来形容吧。

    煜叔前生是不唱歌的,至少几乎不当众唱歌,当然有一个阶段他迷恋昆曲,也找过先生来指导他一招半式,此外就是当年在国外的时候搜集过黑胶唱片,学过几天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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