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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第4/21页)
。 心动的同时,花恋蝶也失望地发现自己身上没一文钱傍身了。 继续抢劫?算了,她都抢过n回了,夜路走多了总会撞见鬼,虽然凭她的身手可以安然脱困,但顶着个通缉犯的帽子始终不太利于追求行动。 像现代一样当个游医?古代的药铺医馆都有各自的行规,不可能按天数雇佣她这个医术不明还只能打零工的女人坐诊。 当店小二筹钱?太劳身体;洗盘子?太劳身体;采药卖?太劳身体;挑担卖小吃?太劳身体……在否决n个想法后;在无力地卧倒在街角处,一个老者丢给她一个铜板后,她眼睛一亮,想到了里的北丐洪七公。最终决定做个不事生产、四海为家、逍遥自在的丐帮弟子。远离动手动脑n天之后,她越发体验到了做乞丐的快乐。 做乞丐可以不需要一丁点廉耻,不用在意任何人轻蔑的眼光,你就算从街头滚到街尾也是一件正常无比的事。乞丐嘛,另一种更彻底更不要脸的泼皮无赖。 吃,她不在乎,填肚子即可,当前的身体吃一顿能管好几天。穿,她也不在乎,蔽体即可,身体自动保温,热量永不散失。睡,更不在乎,有个遮风挡雨的破庙就行。反正在二十一世纪时,她的钱也从没在吃穿住上多消费过,几乎全砸在男人身上了。 向越国惬意行乞的途中,她也开始了自我反省,为啥二十一世纪的全科医生、杂事万能的天才会自甘堕落到如此地步?经过剜骨挖心的仔细解剖,鲜血淋漓中,她深刻认识到原因之一是辛苦一年,懒病发作;原因之二是那唯一一场异世初恋的彻底失败打击了她的生活激情,而要恢复原本的生活激情就必须尽快投入到下一场恋爱中。 想明白后,她立刻减少了横卧街角的养神时间,日以继夜地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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