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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3 (第1/4页)
,陈余山曾经的学生,李燕春。 陈余山坐了万全的准备,他以为这个案子,会胜利。 可是他低估了对方的无耻,他们拿出了谭烈未满十八的证据,拿出了他有精神问题的证明。 他明知是伪造,却没有办法,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么的□□无缝。 谭烈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良好,即使他的眼里满是不屑。 最后定的罪,微乎其微。 开庭结束后,他看到李燕春和谭家人握手,精致的妆容,咄咄逼人的气势。 这是他的学生,他的好学生,他最得意的学生。 她好像全然忘了,法律真正的意义。 她的眼里只剩下名利,法律成为了她跳跃社会阶层的垫脚石。 并不是说律师不能为坏人辩护,可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以当事人的意志马首是瞻。 这件事远远没有完,它没能被捂住,大概是谭家还是有名的,它在小范围内闹大了,严婉清的父亲不知道从哪里得知这个消息,进了城。 他揣着刀,想要报复。 他的心里没有法律,只一颗深爱女儿的心。 可是他忘了,这里是城市,他没能近到谭烈的身,就被保安也抓住,送进了公安局。 犯罪未遂,陈余山就这样刚给严婉清的案子辩护完,又给了她父亲辩护。 辩护站在律师的角度来说,是很成功的:法益是入罪的基础,但伦理是出罪的依据。 他充分的将这件案例的客观因果关系在法庭上讲述。 却又在无形之中,将严婉清刺了一箭,她又一次的作为证人,站在法庭上揭开了自己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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