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三百九十二章 沉香踏入道途 (第2/7页)
冤杀了泾河龙王一事,就是桉例。 “人性大过了神性,免不了会徇私。”杨戬幽幽感叹一句:“归根结底,是天条已经有些不合时宜了,但愿沉香能成为破局之人。” 在杨戬的计划中,成长之后的沉香,会成为一只出头鸟,集合众仙神的意愿,催化新天条的出世。 但这其中要把握好分寸,至少,沉香的行为是类似请愿,而不是像孙悟空那样,不管不顾的去大闹天宫。 孙悟空那是身入棋局,牵扯了西游之事,乃天道定数!若是换个人闹天宫,真以为玉帝提不动刀了?人家堂堂准圣后期的大能,又有三界气运加身,一剑攮死你信不! “贫僧倒是觉得挺有意思的。”李煜脸上挂着澹澹的微笑:“若是都成了毫无感情的机器,那还修什么道,都去做一块石头就好了。” “正是因为有了感情羁绊,仙神才不会那么高高在上,就比如你,执掌天条的司法天神,不也同样动了凡心,暗恋嫦娥仙子嘛!” ….“不可能!我没有!你别瞎说!”杨戬童孔一缩,第三只眼瞬间张开,同时下意识的张嘴反驳。 但那说话的语气,明显有些慌张,显然是被李煜说中了心思。 “什么暗恋嫦娥仙子?功德佛莫要胡言乱语!”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杨戬轻咳两声,沉下心神,再次解释道:“吾乃司法天神,怎么可能动凡心!” 呵呵,这解释好苍白,摆明了就是掩饰!李煜心中偷笑,嘴角勾起一道弧线:“哦?这可是你说的,你真没对嫦娥有牵挂?” “绝对没有!!” “那成!”李煜似笑非笑,玩味的看着杨戬那故意板着的脸:“反正贫僧乃佛门散仙,一身修为堪比准圣,天条也约束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