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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浪也是浪】(82) (第13/15页)
不剩,老阿姨心里不免有些堵的慌。 「不给你的话……你还会给舜卿写歌吗?」 酸酸的口气,她还是忍不住要刺两句。 「哈哈……当然,有合适的作品我肯定会给舜卿啊,」 彭向明讪讪地摸了摸鼻子,「不过我刚给蒋纤纤写完专辑,马上又要开始拍电影,等电影拍完了,又要忙我自己的专辑,所以呢……」 周玉华闻言,顿时就懂了。 这个圈子里实在是很难找到真正的蠢人。 更何况关系到彼此的核心利益,只要稍微有些心计或经验,实在是不难听懂彭向明话里的意思——给自己旗下的艺人写歌,他是再忙也要写的,因为那做出来的作品,他的工作室至少也占了25%的权益,再加上他的作者收益,就能拿到40%左右,比歌手的15%还高。 但写给别的歌手,哪怕交情再好,也只能等他空闲下来,而且要经过他和他旗下歌手挑选之后,才会流出去。 不然怎么办?给了你,我就只能挣百分之十几啊!彭向明的歌,卖好了往往就是几千万的销售额,像《听海》这首歌,将来综合销量起码过千万张,加上点播至少就有四五千万的销售额。 一个百分点就是四五十万,二十多个点会是多少?更何况前面已经给过一首《听海》了,就算彭向明玩了她们母女俩欠的情,这一千多万也足够抵消了,所以现在出于纯利益的角度考量,不再轻易给歌,也委实怪不得对方的。 别不服,业界有的是作者写了歌往外卖的,你收去呀!为什么《听海》的销量千万张都拦不住,而同一张专辑其它的歌里,综合销量最高的才刚过五百万?在歌坛这个圈子里,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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