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前浪也是浪】(42) (第5/12页)
第一、新歌第一,加月榜第一,昨天晚上那么多公众号,那么多微博号都在推,我今天还没去大旗,但我猜测,销量肯定已经大爆了!」 「咱现在去跟他们谈授权,只是因为那位徐导演偶尔发现并喜欢了这首歌,可过几天再谈,可能就变成他想法设法蹭咱的热度了!这首歌越火,就会越值钱,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你说要我就答应卖给你,这是已经交情了,但是卖多少钱,这就是生意了,对不对?」 彭向明想了想,点点头,「行,你全权处理吧。」 但很快他又说:「那你也别故意拖,至少是别让人家看出来,否则的话,就多多少少有些不仁义了。那两口子人不错,徐哥还是我正经八百的师兄。」 祝梅笑了:「你放心,我有分寸,而且我最近也的确是很忙!晚个一天两天的去谈,绝对不会让对方感觉咱们在故意抬价!」 彭向明闻言点了点头,算是最终同意了她的方案。 聊完了徐精卫要买《追梦人》使用权的事,接下来就是要卖给周宇杰工作室的那首《囚鸟》。 实话说,摊上这么个主祝梅也挺头疼的。 彭向明写歌的能力没什么可说的,但在送出去之前,能不能先尊重一下经纪人这个职业?以前不出名,没成就,送歌出去拉关系处人脉,那很正常,但现在已经不比过去了,《追梦人》大火已经证明了彭向明的价值,再这么半卖半送就不合适了。 友情价这玩意也应该跟着市场走的,从另一方面来说,你愿意帮他写就已经表现出足够的「友情」 了,哪个创作人没有一堆堆的歌手朋友?当然,彭向明已经答应了的事情,哪怕是酒后,也肯定是不能反悔的,不然可就得罪人了,所以这个合同祝梅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