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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3/4页)
生。 主菜是碳烤鹌鹑,去了内脏、抹上香料,烤得香气四溢令人食欲大振。但考虑到我三年没有吃过这样正式的一顿饭,我没把握能拿下这只小鸟。迅速地打消掉禽类过敏这个借口,我用叉子稳住它,用刀将它对半分开,小心不在瓷盘上敲出响声。有那么一刻我以为我在温特伯恩家的第一天晚上就会因为被骨头卡住而送去抢救。 我终于吐掉了骨头,抬起头,发现每个人都拿着鹌鹑腿上的锡纸,非常愉快地吃完了。大概我全程都保持神色正常,所以在座没有任何人盯着我。 似乎你们纽约人吃什么都会用刀叉,连吃披萨也是。 但我还是引起了雷蒙德的注意。我想起那个用刀叉吃披萨的家伙甚至被提议弹劾。不,我因为残忍地用刀叉杀害了一只热狗而被驱逐出了纽约。 乔舒亚轻拍了一下我的后背,别紧张,尼尔。 奥莉薇娅的视线在雷蒙德与我之间来回了几下,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知道吗,这家伙因为不会用刀叉吃火鸡而说他禽类过敏我们给他骗得好几年没在感恩节吃过火鸡。 接下来就是这两兄妹互相揭短,他们还莫名地将扎克瑞拉入战局,渐渐地扩大到雷德蒙的三个儿子身上,为了避免让自己再次成为异类,我只好主动地讲起自己高中时干过的蠢事。我们围着一张长桌,喝着葡萄酒,最终任何人说任何一句话都会引起一阵大笑。 因为课程太忙,还有实习,乔舒亚已经将近两年没有回过家。他讲着在小组合作中碰上的困难,我知道他在往时不会向家人倾述这些,等到如今再说,已经成了滑稽有趣的故事。他们太久没有团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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