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世祖_第39章 濮州案(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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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章 濮州案(2) (第3/4页)

在濮州,询问相关属吏、差役、官兵、百姓,郭使君杀刺史张建雄一事,已有结果,人证口供俱在!”赵砺将一份案卷呈上,嘴里则叙说着:

    “二月初二,郭使君率领部曲,巡视濮州范县春耕事宜,发现民不安垦,而官府无为,反倡杂捐。郭使君怒而奔州治鄄城,鄄城治下,一如范县。有百姓拦道上告,言刺史张建雄侵占土地,迫害清白,州衙质问,张建雄甚为怠慢。后于衙堂产生冲突,张建雄竟以州兵相抗,郭使君怒视下令擒拿,激斗之中,张建雄殒命!”

    赵砺将情况简单介绍了一遍,但从其言语描述,能够感觉到一定的偏向,已有隐约为郭荣开脱的意思。刘承祐不禁瞥赵砺眼,此人当初正是因为刚正不阿,不避权贵,直言上谏,进入刘承祐的视野。方才在三年之内,屡次升拔,官至御史中丞的重职。

    但此次,刘承祐不知道,他是顾忌郭氏,还是因为猜度迎合着他这个皇帝的心思,方有这种偏向。

    在刘承祐审阅案卷期间,赵砺又拿出一份,恭声道:“陛下,经臣调查,另有濮州刺史张建雄在任期间,所犯国法。其一,无视朝廷权威,陛下继位以来,所颁新政,无一落实到位,陛下惠民政策,所减之赋,所蠲之税,悉肥己身,入私囊。”

    “其二,以上供朝廷税赋之名,于治下行任意摊派,搜掠百姓之事。私设关卡,勒取士民工商钱财。”

    “其三,收受贿赂,包庇不法,使濮州境内,恶徒凶霸横行。”

    “其四,纵容亲戚、家仆,侵占土地,横行乡里,并派豺吏,拦截上告之人。”

    “其五,不遵《刑统》,每亲事案狱,滥施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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