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_埃拉加巴卢斯的玫瑰 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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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拉加巴卢斯的玫瑰 上 (第6/9页)

无所谓。

    我云逸就喜欢他,最喜欢他,给我一点点,都好。

    “看够没有?还有呀,你把那个边边的信封拆了。”

    展开厚实的信纸,那种折线不会压到字体影响观感的细节。

    「云,逸,没和你谈恋爱以前我总觉得你的姓名普普通通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可打从和你在一起,我就觉得你这名字起的好了,倒真像天边一朵飘逸的云,和我也刚好配在一起了。我姓蓝嘛。但其实我就是想说,和你在一起,真好,合适,我近乎可以什么都不用去管的懒惰,在你面前,我还可以再是任性一些。因此我居然把自己想作是还没剩下几天在活的废人了,而你就是我花钱雇来做牛做马的保姆护工。这很不公平,对不对?我知道,也是有想过解决方案的。但只要与你腻着,几乎什么都太简单容易放松了,我好懒,又贪,是老公宝男,没有学长老公照顾我,就特别难。所以,都说过说好的了,明年的春节,明年的情人节,云逸,还是要陪着蓝竺一起过,不准失约。否则你想都不可以想我,禁止。And the sunlight csps the earth, And the moonbeams kiss the sea-what are all these kissings worth, If thou kiss not me? 阳光,与大地相拥,月光,亲吻着海洋。可这一切有何意义,如果,你不吻我?」

    自恋狂是连表达喜欢也无时无刻的在展现的人。

    明明一篇小作文下来一句喜欢都没有,蓝竺的老公倒是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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