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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节 (第4/10页)
人熟读教义! 疾风想了想。其实他对教义真的没有那么熟,毕竟教义也挺厚的一本呢,谁没事抱着天天读啊?只有这些守夜人,恨不得倒背如流,时时刻刻拿教义来衡量自己的行为,生怕有哪一步行差踏错。 所以他此时只能记得,教义规定婚礼要在教堂里举行,才能得到主的承认与护佑;结婚之后不得离婚,因为主所注视的婚姻是不可破坏的;还有就是——子女要服从父母?不过这一条似乎不是写在婚姻那一栏里的…… “是啊!”猎犬咬牙切齿地说,“你也听见那些人的议论了,那一家是信徒,所以才把女儿嫁给另外一个信徒,这本就是主会赞许与承认的婚姻,但是露西·冯特却直接把它宣布了无效,只因为那个女儿不愿意。子女要违抗父母吗?信徒的婚姻,竟然能够被一个渎神之人宣布无效吗?” 疾风这会儿才慢慢体会到了这条律令里的“险恶用心”:“原来,原来是这样……” “而且你没有发现吗?那些议论的人,都觉得这样很对!”猎犬磨着牙说,“他们觉得对,不是觉得女儿可以反对他们定下的婚事,而是因为那两家是教徒!因为他们都已经失去了对主的信仰,所以他们觉得两个教徒定下的婚事,就可以被宣布无效!” 不得不说,猎犬确实看得很准。现在议论着这件事的男人们,还没有发觉自己作为父亲的权力已经被“侵犯”了,他们只是已经把长云领内的“信徒”当成异类来排斥了,他们赞同的是“教徒定下的婚事无效”,而不是“自己给女儿定下的婚事无效”。 当然,猎犬并不关心这些人的“父权”有没有被侵犯,他关心的是教会的权力——或者说,是主的权力与信仰被侵犯了。女公爵今天可以宣布教徒定下的婚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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