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经天纬地_第二十五章:草签协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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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草签协定 (第1/4页)

    既然这一切,都是刘纬的套路,那他为什么不要求直接把苏伊士附近的土地割让给大汉?干嘛非要租借呢?一百年租期到了以后,又该怎么办?

    割让?丧权辱国啊!即便这块土地,对罗马帝国来说没什么价值可言,但割让的提法,却会使其非常难堪,很没有面子,别说皇帝亚历山大·塞维鲁不能答应,就是使者麦斯慕斯这一关,恐怕都不能通过!

    但是,说法换成租借,情况就不一样了!既然是借,那就是有借有还,主权仍属于罗马帝国,刘纬只是享有使用权,还限定期限!用这么一块鸟不拉屎,寸草不生的贫瘠土地,就能折抵百万奥雷巨资,罗马人非常划算,他们一定会感兴趣的!

    至于租期一百年,也不是刘纬随口一说,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他作为穿越者,知道罗马帝国百年以后便会衰亡,到时候连地主都不存在了,也就不用还了,这块地方,将为我大汉永久占据!

    可想而知,只要大汉王朝能牢牢控制住这块区域,并以强大军力守卫,就算有人眼红运河之利,打算硬抢,也是无论在法理上,还是实力上都不占优势,苏伊士运河将永远是我大汉所有,而刘纬为此,却只是付出了一百五十门虎蹲炮和十万发炮弹而已,简直一本万利,九牛一毛!

    生意就得这么谈,要想尽办法促成交易,而不是吓跑“客户”!租借的说法,给罗马人留足了面子,令其觉得有利可图,那么双方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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