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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7 (第3/4页)
,连他自己看了都只觉厌恶,更不用说旁人了。 约书亚回到房间,这里还残留着药膏苦涩的薄荷味。他阖上眼,用局外人的视角回忆着他们相处的每一处细节,慢慢地思索起来,当初的自己到底哪里得了陆丹青的青睐。 ***** 陆丹青接到了艾维斯的电话,约他去看狼。 棕狼先生在电话那头支支吾吾地说之前听陆丹青说起喜欢狼,他正巧认识一个养狼的猎户,可以趁周末带他去看。 陆丹青应了一声,眼里染上笑意,依旧不紧不慢道:“我是挺喜欢狼……嗯,不偷衣服的狼。” “……” 棕狼先生一噎,悄摸摸地红了耳根。 他坐在地上,旁边是个简易的搭建的小窝,上面铺了柔软的羊绒毯子以及……陆丹青的衣服。 艾维斯结结巴巴地说:“不不不不会的,这次,我一定——一定帮你看好了。” 陆丹青笑着应下了邀约。 艾维斯挂了电话,扭头却见一头小棕狼扑腾着跳进窝里,原本柔软得甚至略带羞涩的笑意顿时消失不见,一下子便沉了脸,揪着小棕狼脖子后面的软rou把它拎起来。 “说过多少次了!不许!不许!不许进我的窝!!更不许蹭他的衣服!” 艾维斯声音低沉,他的长相本来就偏向刚毅帅气,发起怒来更是唬人。小棕狼一昂脑袋,不服气地变回人形,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少年。 “凭什么!是你求着我,想用我去讨他欢心呢,我这会儿先蹭蹭熟悉熟悉味道怎么了!” 艾维斯是真的生气,陆丹青的衣服统共就这么一件,上面的气味越洗越淡,他平时都不敢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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