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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1/4页)
第十一章
玲珑哪听得了这种话儿,如今是真恼了,羞得直打他肩膀。他搂着她笑,又要凑过来闹她。玲珑脑子里头想着正事,挣扎着支起手指将他推开了,拿过随身带来的包裹:我不晓得赎金要几何,总之是带了许多金银来,应是足够的。如今需向你们馆主要来你的卖身契,不若现下便动身去见他罢。 青九干脆赤裸着半个身子靠在榻边看着她一通忙活,眼里含着笑。玲珑看不下去,扔了被子在他身上。春照说得不错,在玲珑面前,男子们着实是媚眼儿抛给瞎子看的。就在她忙活期间,袖口里头滑了个东西出来,青九拾起一看,便怔住了。 这是 玲珑抬起眼,有些讪讪的:我昨日买来的簪子,有些磕着了,昨夜补了补,觉着还是不成样子,本想再另寻个物事赠你的。 我要这个。青九捧着簪子,轻声道,清清,帮我戴上罢。 玲珑坐在床边,将发簪戴到青九的头上。如今二人的发簪便是相配的了,合在一处就成了一对儿小鸳鸯。青九痴痴地看着镜中,摸摸自己的发,喃喃道:当年买去的时候,也曾想过将一对儿一块儿买下。然而店家与我说,倘若另一只买而不戴,便也失了鸳鸯的灵气,不若就将它留在原处,待有缘人来将它买走。 玲珑睁大眼,心下震动。 清清,你总能寻着我。 好像一切便都是命中注定,她捡到他,随后分开,多年后再次相见。 她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青九道:就让这根簪子做信物罢,好不好? 本朝有风俗,女子若下定决心求娶男子,需以喜红色的信物赠予男子,并以至少十人为人证,如此二人间便算是说定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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