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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ND) (第1/4页)
16.只是故事 直到许多年以后,相熟的友人曾经问过我,这种程度的「暗恋」会不会太夸张了? 我记得,当时的我只是笑笑的问她…… 你有没有过很喜欢、非常喜欢一个人的经验? 喜欢他的时候,你不会多此一举的去找原因,你也找不出原因来的;喜欢他的时候,你会觉得他的坏都是好的、好的则是让你迷恋加分的;喜欢他的时候,你满心满脑想的都只有他,根本不会在乎自己有多狼狈;喜欢他的时候,你会为他的每一个小动作心动、伤心、喜悦,就算只是一个人的独角戏;喜欢他的时候,你看不见自己…… 对比自己太强烈的在意,那个让你深深喜欢的人,或许浑不在乎、你在他心中的地位举重若轻、你对他来说可能没有什么特殊意义……但是啊…… 你就因此不喜欢他了吗? 你还是会傻傻的喜欢他、傻傻的期望有一天可以让他多看自己一眼,让他多在意自己一点点……或者是傻傻的,总有一天会淡忘他,遇上一个喜欢你、就像你曾经那么喜欢他那样的人。 之后才会在记忆的夹缝中,偶尔自嘲当时的自己怎么会这么可笑,一个你那么喜欢过的人,原来不曾重视你一如你重视他的万分之一。或许偶尔你也会莞尔一笑,那么纯粹、拚尽全力喜欢过谁的自己,和那个有幸被你深深喜欢上的人,是一过去就不会再重来的青春岁月。 而我,只是来不及,淡忘、遇上喜欢我的人,然后,就被生死的重量压的永远不能忘记。在距离绝对遥远的「生」与「死」中间,任何感情,相比来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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