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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7 (第3/4页)
边的高脚凳上跟着伴奏唱歌,穆笛听话地唱了,唱完后他看见穆诚友喜笑颜开地从老板那里接过了一沓钱。 反正你的成绩也考不上好的高中,读书没用,不如早点出来挣钱。 你都一米七几了,比你老子还高,哪儿算什么童工? 你不是喜欢唱歌吗?就在这里唱,免费唱,整个酒吧都是你的听众。 儿子,你一定要帮帮爸爸,你是爸爸唯一的支柱,爸爸不能没有你的支持。 于是穆笛在穆诚友的软磨硬泡下辍学了,开始了他的酒吧驻唱生涯。 他从小就喜欢唱歌,也很有天赋,这份工作除了日夜颠倒和几乎所有工资都要上交给穆诚友之外,对于他而言并没有什么坏处。 还有一点,穆笛不太接受得了,但是必须靠着它挣小费,存一点私房钱,那就是他时不时会受到客人过于热情的青睐或者说是sao扰。 酒吧里的男客居多,穆笛长得清秀,往往就成了客人醉酒后戏弄的对象,污言秽语倒是可以当成耳边风,动手动脚的就很麻烦了。老板教穆笛忍耐,告诉他和气生财,穆笛也只能硬着头皮被人揩油,好在这种情况并不是很多,多数时候穆笛还是能安心唱歌的。 这样不咸不淡的日子维持了两年,穆笛十六岁了,在酒吧圈子里小有名气,也有熟客专门为他而来。 他注意到了一个男人,从半年前开始,他每周总会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座位点一杯酒,一个人静静地坐上半个小时,离开后留下一笔数目不少的小费,指名给穆笛。 这个男人的座位离穆笛唱歌的舞池很远,穆笛只能隔着人群在昏暗的灯光下遥望他,他戴着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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