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退圈明星的自白_分卷阅读12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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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28 (第3/4页)

下合同。

    看到这里,祝拾肆觉得很不对劲,返还一定数目的分红,一定数目是多少,逾期的解决措施又是什么,穆笛没有在日记里提,是他把它们略掉了?还是当初的合同里根本没有写?

    很快,下面的内容给了祝拾肆答案。

    九年前的八月,雷霆时代唱片部的人把穆笛推荐给了琉光娱乐的成雅兰,“祝拾肆”三个字也开始在穆笛的日记里频繁出现。

    起初的穆笛是愉快的,和同龄人在一起,公司提供食宿,衣食无忧,还能接受系统的声乐培训,这样的生活对比起以前无疑是幸福的,但它并没有维持太久。

    当初秦道久跟穆笛签下的条约里规定,以包装穆笛、帮穆诚友还债为条件,穆笛必须在十年内返还秦道久五千万。预计给他两年左右的培训时间,出道后的第一年返还一千五百万,之后每半年返二百五十万,六个月上交一次,不得逾期,否则……

    “晚交一个月,他就要割掉我爸一根手指,或者让我陪他一次,直到他满足了才会放我走,他让我自己选!”

    穆笛在这句话后面打了很多个重重的问号,他不懂自己当初为什么单纯到会掉进这样的陷阱,而穆诚友知道儿子落入了火坑却无动于衷。

    然而,就算知道这样无理的霸王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穆笛也无能为力,只能咬牙遵守。因为秦道久有很深的黑|道背景,建筑公司的董事长不过是他挂的名头,在穆笛意识到问题之前,穆诚友就已经被他手下的人威胁、殴打过许多次了。

    噩梦是在叶恺出事后全方位降临的。

    C.O.C出道的前两年如日中天,虽然作为壁花,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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