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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6/6页)
熏鱼这类食品,都要首先排除。 现在没有条件到远处做买卖,只能在离大杂院近的市场经营。 上述那些食品,在黎锦与阿诚去过的市场上,都已经有人在销售了。需要买这些东西的顾客,肯定更愿意在自己熟悉的商人处购买。 黎锦刚到这市场做买卖,自然是初来乍到、不受人信任的生面孔。不卖些别家没有的东西,生意难免会惨淡不堪。 其二,这样东西不能是现做的。 那些卖现做食物的商贩,要么是自己有个或大或小的商铺,要么是带着一辆极宽大极齐整的车。 这种车名唤餐车,又叫小吃车。宽敞巨大如一座小房子,各种家什食材都可以摆放在里面,人在里面烹饪食物,无惧风吹雨淋,做好后顺着窗口递出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可。 无论是想要商铺还是餐车,都需要花费不少钱。 眼下黎锦虽然穷了,倒不至于连这个也买不起。她只是不愿意还没挣着钱,就把钱花出去罢了。 而且,当场烹饪食物虽然更加新鲜诱人,但cao作过程就会被别人看见。 围观者中说不定就有聪明的人,琢磨出来黎锦经营的食物做法,学会了自己也做起来。 若只是顾客学会了,倒还问题不大。 怕的就是别的商贩学会了,也经营同样的东西,跟黎锦抢生意。黎锦虽然不见得抢不过他们,但能避免的麻烦,还是尽量避免为好。 所以,这样东西,一定要是能在自己住的地方偷偷做好了,再弄到市场上去卖的东西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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