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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第8/12页)
祐不是凶手,也许是曹cao的人; 可曹cao真的做了这件事吗?似乎从头到尾,都只是推测,加上王祐一人所言。 最大的疑点,还是来自于这些器物。 刘基沉沉吸一口气,开始一件件拿起,细细检查过去。 其实刘基的宗室在整个大汉血脉里并没有那么煊赫,他又是少年失怙,所以对于器物的形制、材质、年代等等,也并非真的深入了解。但这个时候只能硬着头皮来,从容易入手的地方去想,比如最简单的:器物上的文字 。 在之前,所有人的目光更多聚焦在金器上,刘基则留意到漆器,都是这里价值最高的东西。可在物件堆中,还有其他类型的珍品,比如青铜器。 之前在柿子金上艰难读出的小字“昌邑”,到了青铜器上,倒是金底朱字,刻画分明。 在其中一枚不太起眼的青铜豆灯上,油碟外边沿一圈,刻着八个字:“昌邑籍田烛定第一”。 这器物看起来是个实用品,无甚雕琢,可一旦把“昌邑”和“籍田”写到一起,却有了别的含义:这是因为,当今兖州山阳郡昌邑县,是不可能和“籍田”一事挂起钩来的。 籍田是自三代开始传承的吉礼,期间有过中断,但大汉文帝诏令“夫农,天下之本也,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重新开启皇帝亲自开耕劝农的传统。在承平年代,这本是一年中最重要的仪典之一。 因此,“籍田”二字在寻常郡县里是不能出现的。当它和“昌邑”并举,只能表明这件器物不属于当代,而属于曾经的昌邑王国。王国礼制和中央朝廷相似,只是规格降低,所以当昌邑王举行籍田的时候,就会用到这一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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