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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4页)
到那么英俊的人,一眼惊艳,也是一眼倾心。 是他先动了心,先喜欢上了许振回,后来的事都是他自找的。 那时候许振回刚回国,自己的生意逐步上了轨道,脱离了家长的掌控,意气风发,骨头轻得逆风都能飞起八丈远。方鬓辞有心往许振回身边凑,许振回也有心把人往邪路上领,两个人未必臭味相投,却是十足的各怀鬼胎。 刚开始许振回并没有在方鬓辞面前展露出任何情色的味道,他让方鬓辞叫他大哥,带着他混迹夜场,给他买体面的衣服,教他怎么玩,教他享受和挥霍。 小山沟里出来的穷孩子,很快就被斑斓的霓虹晃晕了眼睛,在这个光怪陆离的凌乱的世界里,许振回是他唯一的支柱,是他的信仰,他的神明。 他把许振回当成天底下最厉害的人物,看向他时眼睛里全是崇敬的味道。 许振回特别喜欢方鬓辞用那种眼神看着他,情动时,他会当众弯下腰来吻他的眼睛,轻轻的一触,如同羽毛略过水面,荡起层层涟漪似的波痕。 只是一个吻,没有过多的肢体进犯,但对方鬓辞来说,已经足够了。那种温柔,无法言喻,方鬓辞在这种似有若无的逗弄下越陷越深。 那时候的方鬓辞很乖,近乎虔诚地喜欢着许振回,干净而纯粹,却不敢言说。 他以为他就要得到想要的爱情,却不知道带毒的糖果往往更加香甜可口。 叶家长子办订婚派对,许振回带着方鬓辞一同去。 金碧辉煌的欧式古堡,金色烛台上嵌着宝石,让夜晚亮如白昼。 方鬓辞吃到了一样很好吃的小点心,甜度很低,但是口感软糯,是许振回喜欢的口味。他用绘着花纹的骨瓷碟装了一个,兴冲冲地想拿给许振回尝尝,正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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