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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14节 (第3/8页)
过错的认定 “我觉得被害人顾传富和被告人房云林对于案件的引发均有过错。 顾传富的行为虽然威胁了被告人房云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前因是被告人房云林曾教唆未成年人参与盗窃。 当年二人共同盗窃电缆时,被害人才十三岁,被害人死亡时才十六岁,被告人很有可能是看他年纪小好糊弄,所以才没给被害人分赃,我认为双方对引发该案均负有责任。被告人很有可能会被判死刑。”周颖咽下口中的冰激凌说道。 云乔和周颖有一样特别好,只要是团队内部讨论案子,不管对不对,二人特别敢说,每次最先发言的基本上都是这二人,绝对不冷场。 在周颖看来,这是一个难得的学习的机会,在大家没有发言前,说出自己的想法,可以避免自己的思路被其他律师带歪,有利于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完善自己的逻辑思维。 云乔的想法更简单,他觉得姐夫组织大家讨论问题,一定不能冷场,不管想没想好,一定要抛砖引玉,同时也可以验证下自己的想法,反正自己刚拿证,说错也不怕人笑话。 “老宋,你怎么看?”方轶吃着冰激凌,看向拿着冰激凌若有所思的宋辉。 “我不这么认为。被害人顾传富的行为不属于被害人过错。顾传富虽曾对被告人房云林的人身和财产实施侵犯,但前因是二人曾共同盗窃分赃不均,属于共同犯罪人为分赃引起的内讧。 顾传富为索要盗窃赃款而威胁、强拿财物的行为,缘于房云林占有二人共同盗窃的赃款,所以不能认定为被害人过错,房云林亦因不具有任何法定或者酌定从轻情节,又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我估计法院会判他死刑。”宋辉放下冰激凌说道。 “我同意宋律师的意见。”孟广达在表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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