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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03节 (第4/8页)
不会忽悠我吧,算了,一千块而已。来了,我赚点外快;不来,我耳根子清净,怎么都不亏! 伍庆辉的耳根子注定是不能清净了,次日下午他接到了黄毛的电话,当事人将于第二天上午来律所见方轶。 来见方轶的是一对母子,母亲姜兰四十多岁的样子,穿金戴银,一张大脸耷拉着,满脸的忧愁,眼睛里隐隐的带着泪花;儿子徐晨大约二十七八岁,皮肤保养的比大姑娘都好,一身名牌穿着不俗,小分头,看着有些流里流气。这一家的生活条件应该不错。 “姜女士,您带判决书了吗?”方轶寒暄了几句后,问道。 “带了。”不待姜兰说话,儿子徐晨从随身携带的皮包中拿出了一份刑事判决书。 方轶接过判决书,边看边问对面的母子,基本上把案发经过搞明白了。 徐家不在本市,在隔壁市下面的徐家村。徐晨的父亲,也就是本案的被告人徐启国,是徐家村的村委会主任。 前年六月中旬,县里的一家培训学校准备扩大规模,正愁没有钱发展之时,听闻徐家村因为市里修公路征地拆迁,拿到了不少拆迁款,培训学校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汤建尧便通过朋友认识了徐家村的村主任徐启国。 随后,汤建尧以培训学校缺少资金发展为由,向村主任徐启国提出想从徐启国所在的徐家村村委会借款人民币二百万元,年利率为百分之十(单利)。 徐启国在未与村委会其他成员商议的情况下,安排村委会会计将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共二百万元分两次借给了培训学校使用,约定年利率为百分之十(单利)。 汤建尧拿到借款后,开始着手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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