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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01节 (第3/10页)
与被害人在同一个村子居住,彼此互相熟识;根据在案证据显示,被害人系年仅十岁的小孩子,并无抓捕被告人的意思和能力。根据被告人的供述,其杀人的原因就是担心被害人将其盗窃的事情说出去,意图杀人灭口。” 第872章 死刑! “由此可见,被告人关江的杀人灭口目的是非常明确的,其实施暴力的主观目的已不是为了强行劫走财物,而是单纯地为了剥夺他人的生命,具有杀人的故意而非抢劫的故意。 另外,对于行为人的同一犯罪事实,不能重复论罪;在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被评价为一个犯罪的事实根据时,不能再将该因素作为另一个犯罪的事实根据进行评价。 本案被告人关江仅实施了杀人行为,此行为已作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评价,不能再据此作为认定抢劫罪的根据。 综上所述,本案被告人关江系在盗窃过程中为灭口而杀人,并非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以及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 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也不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的转化抢劫的目的要件,因此,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不能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鉴于被告人系初犯、偶犯,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完毕。” 杜庸说完,抬头向了一眼审判长后,看向被告席上的关江,他还在抽泣。 “公诉人可以回应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审判长觉得双方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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