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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33节 (第2/10页)
”方轶发表质证意见。 他的意图很明确,虽然现有证据不能直接证明被告人无罪,但检察机关提供的关键证据前后不一致,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只要抓住这一点,让法官存疑,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这个案子就不好判有罪。疑罪从无,法院极有可能判被告人无罪。这就是他与曹永正确定的辩护方案。 ……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由公诉人发言。”审判长说道。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邓俊山因分家、建房等问题与其父邓禄产生矛盾,遂蓄意谋害……,邓俊山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应予以数罪并罚,我们建议对被告人处以死刑。完毕。”女检察员发言道。 第944章 存疑 “被告人邓俊山进行自行辩护。”审判长的声音响起。 “审判长、审判员:我是冤枉的,我真没杀人,是他们陷害我……”说到此处,邓俊山流下了眼泪,哽咽了。 面对死亡,有几人能谈笑风生?好死不如赖活着,听到检察员的建议后,邓俊山有点顶不住了。 审判长劝了被告人几句,以免被告人情绪激动影响庭审的进行,之后他的声音再次响起:“被告人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认为,本案证据存在诸多疑点,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具体理由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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