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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19节 (第3/9页)
见的第一点后,清了清嗓子,停顿了下,他想让法官和旁听席上的众人消化下。 第913章 好像是差了点什么 正当审判长以为孟广达已经发言完毕,提醒他时,老孟又开口了:“二、被告人高培丽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第一,从本案被告人高培丽犯罪的主观恶性分析,其故意杀人的原因是无法忍受被害人长期以来的虐待和家庭暴力,出于长期的积怨和对未来可能再次遭受虐待与暴力的恐惧,其主观恶性较一般的杀人行为要小得多,而且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 第二,被告人高培丽具有自首情节。自首本身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高培丽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对其使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除此以外,高培丽的行为已经得到社会原谅,并受到社会舆论的同情。当地的政府、妇联以及七百多位群众纷纷要求对高培丽从轻处罚。 第三,被告人高培丽尚有一未成年的孩子需要照料,且其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需要人照顾。 综上所述,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高培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恳请法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完毕。” 孟广达的辩护词说的慷慨激昂,以至于发言完毕后,他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公诉人可以回应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审判长说道。 “审判长、审判员: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我们发表以下观点: 公诉人认为,该如何认定本案中的情节较轻,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没有明确规定,虽然被害人存在过错,但被告人在被害人睡觉时以锤击的方式将其杀害,手段残忍,不宜将其行为认定为‘情节较轻’。完毕。” 女检察员的心里也很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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