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律师本色 第444节 (第1/9页)
第970章 最后一根稻草 “辩护人可以回应检察员的意见。”审判长说道。 “根据检察员的辩护意见和回应,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辩护人认为,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情节较轻’,不应以是否发生交通事故为划分标准。 对于虽然发生交通事故,但事故后果并不严重,且被告人积极赔偿、认罪、悔罪的,综合考虑全案情节,仍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对被告人依法可以宣告缓刑。 本案中,被告人周开东的汽车被公交车追尾时处于停止状态,且案发时间是在凌晨六点左右,路上车少人稀,事故双方均未受到较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也未殃及他人,因此社会危害性较小。 周开东在驾车之前已休息约五个小时,应属于‘隔夜醉驾’,尽管该情节不能成为其‘出罪’的理由,但反映出其醉酒驾驶的意愿并不强烈,其之所以醉驾与其对自己体内酒精尚未完全代谢、仍处于醉酒状态的认识不够存在重大关系。 另外,被告人周开东在发现雾大能见度较低时,为防止发生交通事故而主动停车,体现出其具有防范交通事故危险的主观意愿。 案发后,周开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另一肇事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综合所述,被告人周开东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危险,对其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社区不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因此,辩护人认为可以适用《刑法》第72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宣告缓刑。完毕。”云乔回应道。 …… 下午快下班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