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429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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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429节 (第1/9页)

    “曹律师,有事?”方轶微笑着看向门口。他对小胖子印象不错。

    曹永正走了过来,神情有些紧张:“方律师,您方便吗?我想耽误您几分钟。”

    “方便,什么事?”方轶靠在了椅子上。

    “周一的时候谢律师分给我一个案子,是贪污案。贪污案是身份犯,被告人是否是贪污罪的适格主体,我有点吃不准,想请教下您。”曹永正来到近前,说道。

    方轶见时间尚早,示意他坐下聊:“你说说情况。”

    “这是案卷材料。我去见过被告人,也去检察院阅过卷。具体案情是这样的……”曹永正将案卷材料递给方轶后,将整个案发经过讲了一遍。

    曹永正办理的这个案子,被告人名叫于利东,一九九九年十月他被上级部门任命为县里一家锅炉厂的厂长。

    二零零二年五月,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锅炉厂进行企业改制,于利东为锅炉厂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组长。

    半年后,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锅炉厂将位于县里的一块面积为六十八亩的土地,以一千五百四十万元转让给市里的一家名叫长宏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并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此后,长宏房地产公司又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确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了万晟公司。

    锅炉厂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要求全体员工买断工龄,但锅炉厂的现有资金不足以支付买断工龄职工的补偿金,资金存在缺口,经上级主管部门与锅炉厂改制领导小组协商,最后决定要求万晟公司追加资金一百二十万元。

    说实话,万晟公司不愿意掏这笔钱,但是考虑到房地产开发的巨大利润,万晟公司最后还是按要求,向锅炉厂支付了一百二十万元。

    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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