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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29节 (第5/9页)
。 顺了!都捋顺了!”曹永正的小眼神放出喜悦的光。 之前他一直挠头是因为本案被告人的身份问题一直无法确定下来,现在身份问题解决了,后面的事自然也就捋顺了。 “别急,被告人构成贪污罪,那咱们律师的工作在哪?总不能开庭的时候发言说:公诉人说的都对,我们没有任何意见吧!”方轶笑呵呵的看向他。 “不会,我觉得这案子还是有辩护的点的。”曹永正略显尴尬的挠了挠头。 “哦?你说说看。”方轶觉得眼前的小胖子挺有意思的。 “案发时,检察机关只掌握了于利东从万晟公司取得一万元差旅费现金支票和一万元拆迁补偿现金支票的情况。 但是后来于利东把这两笔钱已经还给了万晟公司。所以我认为,检察机关指控于利东从万晟公司处受贿二万元的事实,证据不足,不能成立。 案发后,被告人于利东主动交代了他向万晟公司董事长管克宇索取现金十万元的犯罪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没有自动投案,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自首论……(2)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 因此,于利东主动交代其向万晟公司董事长索取现金十万元的犯罪事实,应当算是首论。 如果没有后面于利东向万晟公司董事长索要十万元的事,我准备为被告人于利东做无罪辩护,但是有了这十万元,我只能做罪轻辩护。不过有自首情节……,我想为被告人争取缓刑。”曹永正的小眼睛里充满了自信的眼神。 “嗯,这个案子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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