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41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律师本色 第417节 (第8/8页)



    本案中,随卷移送至检察机关的光盘中记录的视频信息仅仅是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录制下来的视频文件,并非其原始的存在形态,在信息传播的形式上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in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因此,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我觉得不应该认定被告人江春枝的行为构成传播yin秽物品牟利罪。”周颖收起了笑容,认真的说道。

    “我的意见正好与你相反。我认为,被告人江春枝的行为构成传播yin秽物品牟利罪。

    传播yin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传播yin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yin秽物品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in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yin秽物品”包括具体描绘x行为或者露骨宣扬s情的yin秽性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音信息。

    本案中,江春枝通过互联网与其他人进行l聊所传播的视频信息,应当属于具体描绘x行为或者露骨宣扬s情的yin秽电子信息,对其行为应当以传播yin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孟广达想了想,片刻后反驳周颖道。

    孟广达见周颖还是有些不太理解,便道:“我给你分析下,也许你就明白了。”

    周颖瞪着大眼睛看向他,宇文东也坐了下来,等着师父孟广达做详细解释。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