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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七章 发布会最需要的是什么? (第2/4页)
案件,如果皆代真的咬死不承认,再给她配一个成步堂龙一这种秉持“绝对信任原则”的律师,法庭上就会出现令龙一愤怒的一幕——律师能提供不在场证明,可是检察官依旧可以用下水道里的毒液残余、以及其他在理发店发现的更多线索来立证。 至于为什么有不在场证明? 当然是因为被告耍了手段! 至于是什么手段? 不需要知道得那么清楚,才能够定罪…… 从这点来说,《柯南》里的犯人,大部分即使不被侦探抓住痛脚、当场逮捕,在法庭上也还是会被判有罪。 就像《逆转裁判》中的检察官、就像《柯南》中的九条检察官…… 不过侦探不一样,追求的不是“立证”,而是“清晰的真相”,也就是“正向逻辑”——我要知道你是怎么作案的、以及拿到正向证据。 至于律师,则是“推翻逻辑”——只要能够推翻“立证”,就算是成功了,不需要正向逻辑、也不需要反向逻辑,只需要找到漏洞。 像是龙一这种,每每还要在法庭上做出“检举”,指证其他犯人的情况,才是特例。 故而无论律师还是检察官,即便忠于职守,所做的事情也并非一定是客观正确的,败诉的一方也并不是就错了,而正是要在双方的拉锯中,令最终结果更加接近真实。 侦探如果忠于职守,绝不撒谎、绝不虚构的话,所做的事情倒是一定不会错,只是……“不会错”和“正确”是两码事,侦探有“无法查明真相”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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