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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6 (第3/4页)
媳妇,如此可以节省彩礼和聘金。只因赵雀儿当时年纪太小,夫家不愿意白白养她几年,这才没有立刻出嫁。 而她的那个未婚夫,是个生活不能自理,吃喝拉撒都要旁人照顾的傻子。所以他的母亲病重,忧心无人照料,才借口冲喜要求赵雀儿嫁过去,照顾傻子并替他家传宗接代。 赵雀儿当初正是不愿意答应这门婚事,从家中逃出来,后来机缘巧合加入黄家作坊,成了织娘。如今她有手艺和银子傍身,日子过得好好的,自然更不愿意回到火坑里去。 这个案子并不大,却非常复杂,县令一时也决断不下。 大楚虽然有律法,但很多方面都有漏洞甚或完全空白,所以断案时,律例只能作为参考,更多的则是需要亲民官自己来判断,而判断的标准,往往也是道德、情理而非法规。 但是从情理上来说,两方的诉求都是对的。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赵三生养女儿,而且法律铭文规定,父母在,孩子不能留私产,他要求赵雀儿交出这些年存下的银钱,似乎理所应当。而婚姻则一向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赵雀儿也不该反抗。 可父亲要把自己嫁给一个傻子,赵雀儿逃走也在情理之中,就是说到皇帝面前也能说得过去。并且这种做法,其实也暗含了圣人“小杖受大杖走”的孝道要求。 于是最终,这位县令选择了和稀泥。 因为婚事是换亲来的,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但民间这种做法并不为道德所许可,所以他判定这门亲事无效。但赵雀儿的哥哥已经娶了妻,又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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