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拉姆纪】第四卷 第四章 (总第52章)  (第1/20页)
    更|多&&039;尽|在&039;w&039;w&039;w.&039;&039;B&039;.&039;E&039;第&039;一&|站    作者:gesid368570    26/02/23发表    (尼尔1900年10月5日傍晚,贫民窟中部地段)    地处交通要道的贫民窟的中部地区虽然不像东南部那样景气,但这里绝对算    是贫民窟最热闹的地段。    除了贫民窟硕果仅存的几家「杂货」(鉴于其所贩售货物的种类,在这里,    「杂货」    的意义与寻常不太相同)店外,这里还有几个老牌的赌场和娼馆——这些就    是贫民窟最主要的商业设施了。    贫民窟里的人们并不太懂得精通的法门,装修店面和扩大业务什幺的自然也    就与他们无缘。    如此一来,经年累月的经营结果就是千篇一律的货品和服务项目。    对杂货店来说,浑浊的菜油、粗盐、糙米、柴木、简单的生活用品、劣酒,    往往就是买卖的全部了。    更贵一点的货色,乃至「特殊」    货品当然也有,但那些不是一般民众光顾的重点。    即使是真的出现了无可避免的需求,人们也更倾向于从「其它渠道」    获取,而非掏钱购买。    它们的买主大多为帮会成员或者是杂货店的几个好邻居——赌场和娼馆。    说到赌场,其实就是个赌鬼们出于习惯聚集的,不算太大的三层木屋——它    的三楼甚至不用于营业——只是每每从此地传出的喧嚣声着实让人觉得很有气氛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