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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章 责权匹配 (第2/5页)
家,实在太大了,人口也太多,如果没有一个强力的中央权威,是难以想象的。” 老爷子和洪老总的脸色,便严峻起来。 刘伟鸿说的“权威性不足”,实际上已经露出了苗头,地方政府自行其事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但经济建设领域如此,其他领域也有这种现象。很多省市,本土派势力均十分强大,“拥兵自重”,甚至被人私下戏称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 “小刘同志,那你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呢?” 洪老总谨慎地问道。 刘伟鸿说道:“要改变这种税制倒挂的情形,只能实行分税制。将税源税种一分为二,中央政府直接在各地成立税务机构,直接征税。不过,实行这种分税制,要全面考虑全面衡量。要有与之配套的行政制度出台。主要而言,是地方政权机构的责任必须明确划分。应该由中央承担的建设,就由中央拨款,应该由省级政府承担的建设和职责,就由省级政府去完成。不然,财力层层往上收,压力却一级级往下放,让县级甚至是区乡级政府,承担过大的责任,又没有足够的财力,最终只能导致基层政权机构不堪重负,很可能无法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简单一句话,在收缴基层政府财力的同时,也必须减轻他们的责任。责权要相匹配。” 刘伟鸿说的,其实就是十年之后全国基层政府的实际情况。但这个责权匹配,直到刘伟鸿重生之前,都一直未曾得到有效的解决。尤其是在分税制开始实行的那几年,过惯了“富裕日子”的基层政权,忽然之间手头就紧张了,没钱花了,却还要养活越来越多的工作人员,唯一的办法,就是向群众转嫁。各种各样的统筹费、提留款层出不穷,花样繁多。这些存在于正规税收渠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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