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美利坚,这是我的时代_第13章 钻法律的漏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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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 钻法律的漏洞 (第1/7页)

    第13章 钻法律的漏洞

    在决定要投身电子游戏行业后,穿越过来的两个月里,伊森就已经去城市里的图书馆查过资料,所以他明白芭芭拉律师所说的五十六年到底是什么意思。

    阿美利加的1909版权保护法里规定,版权保护法对版权人的保护期限为自创作之日起二十八年,到期可以延期一次,即为五十六年。

    也就是说,甭管一个作品有多火,其作者都只能享受自作品诞生之日起往后五十六年内的收益,超出五十六年的期限后,其作品就会变成一个公共作品,任何人都可以肆意使用。

    这种事实其实是非常残忍的。

    因为可能出现作者没死,别人就已经拿着他的作品开始蹦迪的情况。

    而对于这样的法条,伊森是很迷惑的。

    因为在他记忆里,版权保护法的规定,应该是作者死后七十年啊?

    当时的他只以为,阿美利加的版权保护法是在某个时间点改了,但现在嘛……

    那个时间好像近在眼前?

    “芭芭拉老师,你的意思是,1909年的版权保护法会在近期被修改?”伊芙琳也不是傻子,直接就问出了和伊森所想的一样的问题。

    “yeah~版权保护法马上就会改!你们没有听错,我说的是马上1

    芭芭拉女士向后一靠,双手搭在沙发的扶手上。

    那柔软的感觉让她的双眼本能眯起,就连声线也带有一丝愉悦。

    “宝贝们!据我所了解到的消息,有个靠版权吃饭的公司快要挺不住了。”

    “因为如果按照现行的版权保护法来走,几年以后,他们手中的摇钱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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