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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4页)
好在爱人面前说话不算话呢?沈清源又叹口气,悻悻地取出卡,骑上电动车回家,一路上都在斗争到底是买爱疯还是买三星。 沈清源和李邺是老乡,从小一起长大,感情特别好。 在那个偏僻贫瘠的山村,读书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李邺能考上省城里的大学,并以优异的成绩一路读到研究生简直就是奇迹。沈清源读书时的成绩也不错,可惜家里情况特殊,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跟着老乡到城里打工。 他先是在工地上当临时工,后来被介绍到一家个体皮鞋厂做工。 那时候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吃得也不好,还动不动就扣钱,十多岁的少年,两只手被锥子机器扎得满是血,晚上常常躲在被窝里哭。 要不是李邺给他支持鼓励,要不是想让瞎眼的老娘过上好生活,他都不知道怎么撑下来。 一年以后,他自忖对修鞋做鞋颇有些心得了,就辞职出来,先是摆地摊修鞋,等李邺考上大学、俩人终于团聚的时候,他已经攒了些钱,租了个十多平米的铺面开修鞋铺。 沈清源肯吃苦,人又聪颖,靠自己琢磨硬是给他琢磨出一套好手艺,加上他运气好,当时租铺子的时候因为地点不好,租金十分便宜,房东怕租不去和他签了长约。 谁知没多久,铺子对面开起好几家娱乐城,冷清的街巷变得热闹起来,时髦女郎又多,沈清源手艺好脾气好长相好,女孩们都喜欢找他修鞋修包,小小的鞋店倒也生意兴隆。 他每个月要给家里寄钱,不时还要补贴李邺买吃买穿——他自己省点儿没关系,不能亏到爱人,不能让李邺因为没钱被人嘲笑。他是遭惯白眼的,知道那种滋味不好受,他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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