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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张三侮辱案之三 (第2/4页)
张三刚走,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过来要咨询法律问题。 “外面墙上贴着咨询费的收费标准,请你先看一下收费标准。”阿蛮说。 “律师这个行业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怎么咨询还要收费呢?这不是乱收费吗?”年轻人有些愤愤然的说。 “有偿服务是律师服务的一个特点。按照上面的规定,我们的收费不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你缴纳费用也是对律师劳动的一种尊重。”阿蛮解释道。 “那好吧,就按照你们的收费标准计时收费吧。我是临海五交化公司总经理张志文,岭东省征文县五交化公司从我们这边进了一万元货,就是不给我们钱,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小伙子有些激动的说。 “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你们协商解决。第二个是诉讼解决。如果你们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这个问题,那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了。”阿蛮回答。 “李律师,你的意思是让我们打官司吗?” “如果你们通过协商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我只能建议你们打官司了。”阿蛮点了点头说。 “这个官司能打赢吗?我们的钱能追回来吗?”年轻人问。 “有哪些证据呢?”阿蛮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我们有对方公司出具的欠条。”年轻人回答。 “还有什么其他的证据吗?”阿蛮继续提出自己的问题。 “没有”张经理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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