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44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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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443节 (第9/9页)

。完毕。”云乔发表辩护意见道。

    “现在由检察员发言。”审判长继续推进着程序。

    “审判长、审判员,我们认为,……被告人周开东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同等责任。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足,适用法律正确。请合议庭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完毕。”检察员认为拘役一个月的处罚对被告人是适当的,一审法院量刑并不重。

    “检察员可以回应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审判长说道。

    “好的,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我们主要发表以下观点:

    虽然危险驾驶罪是刑法分则中唯一一个主刑为拘役的轻罪,但并不意味着轻罪就当然属于“犯罪情节较轻”,是否属于情节较轻,需要在具体案件中根据犯罪情节进行考量。

    本案中,被告人周开东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因遇大雾才决定停驶,但未停到安全区域,而是将车停在公交车道内,致使出站的公交车发生追尾事故,负事故同等责任,故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

    我们认为,对缓刑的适用应当侧重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从严惩处的一面,否则会使社会公众产生打击不力的误解,甚至认为对醉酒驾驶的处罚还不如入刑之前的行政拘留严厉。

    另外,被告人周开东具有的醉酒程度不高、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一审法院在裁量实刑时已经进行了考虑,判决也已经从宽。不应再适用缓刑。完毕。”检察员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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