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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星河所追偿案一审与彤彤的死 (第2/4页)
PP。 艾宁市检察院公诉处办公室。 “这是两份物证检测报告,韩处长,请您过目。”兰剑把两份物证检测报告递给了老检察官韩山。 “都是老兄弟了,哪来的那么客气,你请坐,兰大队长。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时间不长,你们就完成了补充侦查任务,速度还挺快的嘛。”韩山接过两份检测报告,拍了拍兰剑的肩膀。然后指了指自己对面的沙发。 “客气了,韩处。你的指示我们肯定要高质高效的完成。”兰剑仍是略显紧张地站在韩山的办公桌前。 接过检测报告,韩山迫不及待地翻了起来: 一份是微量物质鉴定报告。这份报告对现场取得的木棍细端采样,发现衣物的化学纤维组织,经与死者张彤彤所穿的上衣比对,纤维组织完全一致。说明这根木棍细端曾经接触过死者的上身。而且发生过猛烈的碰撞,否则死者身上的化纤组织不可能粘附到木棍上。 另一份检测报告载明,在木棍的粗端提取七八岁孩子的指纹三枚。经与死者张彤彤的十指指纹比对。无一例相符。说明在彤彤出事时,曾经有个孩子持此木棍过。结合上一份检测报告,甚至可以推断出这个拿木棍的孩子曾经击打过张彤彤。 “兰大队,坐嘛!坐嘛!”韩山向兰剑压了一下手:“你想一下法医对死者张彤彤腹部伤痕鉴定的结论是什么?”韩山看完两份报告抬起头来,望了一眼刚坐到对面沙发上的兰剑,带着启发的口气询问道。 “死者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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